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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煤矿山设计管理提高设计水平的通知

晋安监管一字〔2008〕157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各有关设计单位:

自我省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特别是许可工作开展以来,非煤矿山设计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和省局要求,加强管理,逐步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在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方面,为全省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安全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规范企业生产建设和服务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服务。但是,由于我省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工作差,历史欠帐多,能够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全,勘查资料不准、不详,也给设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加之一些设计单位在内部管理、设计人员和数量、专业结构配备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等方面诸多问题,使非煤矿山的设计仍处在一个较低水平,难以针对性、有效地指导企业生产和满足矿山生产建设和安全管理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计管理,提高设计水平,规范工作行为,根据我省设计单位现状,省局要求,各非煤矿山设计单位从五月份起,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规范整顿。各单位要本着对国家、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质保体系和项目工作责任制,健全设计会审及审核制度,按规定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对设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管理,规范文本、图纸管理和签字等程序,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设计管理,规范工作程序

各非煤矿山设计单位要本着对社会、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设计的规程、规范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和项目负责制,健全完善设计人员会审及内审制度,必须严格禁止一个人完成设计的现象。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设计水平

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建设管理部门的要求,配足配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设计需要。同时要加强对设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管理。确需外聘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要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凡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所做的非煤矿山设计,省局将不予认可。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质量管理

企业行政一把手和项目负责人是设计的第一责任人。要教育设计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做好每一个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做好设计工作,严禁脱离实际、粗制滥造、不负责任、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行为。要严格执行谁设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编制的设计文本及图纸应由参与设计的相关人员签字,不得代签。项目负责人对设计项目全过程负责,项目主要编制人对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对由于设计不负责任而给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资质管理,从严尾矿库设计

尾矿库是非煤矿山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其新建、改建、扩建、闭库及闭库后尾矿库的回收利用,要照国家总局18令和6号令的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必须由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省安监局组织审查;1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尾矿库建设项目,可由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市安监局组织审查。

五、深入企业,做好技术服务

针对我省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是在现有生产系统基础上进行的设计补课,加之地质资料不全、不详、现状实测不准等实际情况。设计人员应深入企业现场,在进行实际踏勘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技术规范,认真开展工作,以保证设计能够满足和符合企业的生产实际,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的目的。

六、严格审查,把好设计准入关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8号令及(安监总管一字[2005]29号)文关于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要求,各级安监局在认真组织好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中,原则上参加项目编制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非煤矿山安全设施《安全专篇》审查会,由主设计人员汇报介绍设计及《安全专篇》编制情况,相关人员释疑解答有关专家提出的问题,并认真做好设计的修改、完善、补充工作。设计(送审稿)送审时,应附设计单位会审记录。

七、整顿规范工作,提高设计水平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非煤矿山设计队伍,各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紧密结合几年来设计工作的实际,针对当前设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认真的整顿和规范,从建章立制,规范运作、责任考核、业绩实效等方面加强管理,提高设计水平。

各有关设计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设计整顿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整顿目标,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方案,整顿时间为5至6月,并将整顿方案和整改结果、非煤矿山设计人员相关资料(附表)及《聘用书》复印件于六月底前报省安监局监管一处。

附件:非煤矿山设计人员相关资料表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表:

非煤矿山设计人员相关资料表

填表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      

   

 

   

 

1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职称

 

在职或外聘

 

 

从事何设计

专业、岗位

 

(聘任)

起止时间

 

本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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