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第一督查组制定具体细致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2008年05月05日  作者:  内容来源:

4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会结束后,第一督查组立即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省级综合督查的通知》、《关于对煤矿、金属非金属、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和省局党组的安排部署,结合太原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筹划、组织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和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和督查范围,将围绕煤矿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及其相关管理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主体开展督查;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百日督查文件资料中的要求,注重抓主要问题、重点问题、重点环节;了解督查区域做的好的方面和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是明确了组织机构,细化了职责分工,成立了临时党支部,为加强督查组的战斗力、强化纪律性、落实执法责任、及时报送信息和督查工作有序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根据督查范围及地点,对督查的各时间段任务详细作出了安排:4月29日至5月4日准备阶段,完成组建督查组、选定专家、制定各小组工作方案、督查组员学习培训及分工、细化职责、与太原市地方相关部门联系接洽、成立临时党支部等工作。5月4日至7月25日现场督查阶段:采取先地方、后驻地企业的顺序开展督查工作。7月26日到月底总结阶段:对本小组督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和检查表、未整改重大隐患明细表一同上报省局督查综合组。

四是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严格保证督查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总局督查工作“六条禁令”;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令行禁止;发挥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要贯彻执行动员会上巩局长指示精神,做到一个加强—加强组织领导,本组的组长对行政、组织、廉政负总责;突出二个重点—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三个责任—各小组督查内容、信息报送、廉政监督;督查三个到位—信息汇报、执法文书、反馈信息。在督查期间,小组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通报情况。按照要求,由联络员经组长审定向综合组报送工作情况信息,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送。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小组商定文书制作,督查处理情况,由负责监察员按照组长的决定下达执法文书。认真总结太原和相关企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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