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刻汲取教训,严肃查处事故相关责任人、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安全生产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9月17日-28日,省政府12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和矿山企业
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9月17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动员会,对全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副省长陈川平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要求督查组要重点督查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管和执法工作以及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逐库逐矿排查、一企一档造册、逐条逐项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全面排查并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尾矿库安全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和9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 "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决定抽调安监、国土等12个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12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和国有大型矿山企业,从9月17日到28日开展为期12天的矿山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对全省尾矿库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督查。(本报记者)
省煤炭工业局 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9月17日上午,省煤炭工业局在并召开会议,就落实贯彻9月15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座谈会议精神,着力抓好今年后100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级煤炭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对事故矿井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建议:今后凡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发生3人事故的,矿长必须撤职;小煤矿发生3人事故的必须实施关闭,注销矿长资格证。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要加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再次组织煤矿安全执法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工作,重点要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会议还就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和矸石山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记者齐作权)
省劳动保障厅 启动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
9月17日下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紧急召开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百日专项行动。
从现在起到年底,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部门展开统一行动,以各类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检查重点,以依法领取证照情况、招用职工的基本情况、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参加情况、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为检查内容,对全省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