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督查生产经营单位240个,发现安全隐患1247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13份。其中: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1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行政罚款40.8 万元。其中包括了晋煤集团、晋普山监狱煤矿、晋城兰花集团、天泽煤化工公司等省属、市属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单位。
督查煤矿企业84座,发现隐患474条,下达执法文书14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立即撤出人员命令书1份;行政罚款40. 8万元。责令停止生产2个、停止施工 2个;
督查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49个,发现问题及隐患193条,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39份;
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50个,发现问题及隐患 359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31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责令5个加油站暂时停止营业,消除隐患;责令2个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
共督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7个,发现隐患及问题 29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 3份。
此外,督查组还随机抽查了一些学校、旅游景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
晋城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百日督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晋城市抽调市监察、安监、煤炭、煤监等相关单位的执法人员组成了7个督查组,采取自上而下查宣贯、自下而上查落实的督查措施,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并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各县市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开展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属企业兰花集团对隐患排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不等不靠,提早安排,都有效地保证了此项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是有制度,有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阳城县制定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千分制考核办法,对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实行打分、评比、考核的办法。阳城县交警部门加大对学校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制取缔了一些接送学生的黑校车、农用车,对在校学生发放政府交通补助,鼓励学生乘坐公交车辆;高平市公安局在强化细节管理上做文章,通过对民爆物品管理流程的调研,加大了对民爆物品运输环节、煤矿提领环节的安全保卫力量,为每个煤矿配备了安全检身仪,严防民爆物品流失;高平市水利局将水利排查出的隐患、责任人、整改期限都在《高平新闻》上统一向社会公告,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高平市交警部门统一制作了自行车反光标志,统一发放给全市中小学生,消除学生骑自行车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隐患。一些企业如高平市赵庄煤矿建立了班、日、周、月动态安全评估机制,将隐患排查真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山西晋丰煤化工公司还推行“三五工作法”,实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