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中市对百日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晋中市深入细致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督查行动,形成了市县政府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同作战、注重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整治重点隐患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市)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隐患治理和百日安全督查中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市直安监、煤炭、建设、质监、旅游、公安和晋中煤监等部门共督查3546家企业(项目),查处隐患9630余条,下达执法文书571份。百日督查行动消除了大量的事故隐患,为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市安监局周密安排,全力推动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组成4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吕梁“6.13”安信煤业公司井下炸药爆炸和久兴砖厂山体滑坡事故发生后,又分出2个小组,分别对非煤矿山企业和已关闭矿井进行了突查,严密防范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非煤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
市交通局明确重点,注重实效,不断深化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共派出督查人员27人次,组织市级督查7次,督查基层监管单位22个,各类运输企业58个,公路施工企业49个,客运站(场)20个,危货车辆50余台,客运车辆2000台(次),县乡公路危桥6座。提出安全整改意见16条,现场纠正安全监管漏洞24处,下达整改通知8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起,发现并及时处理重大隐患1起,编发督查快报信息64条、百日督查信息7期。
市事旅游局强化措施,全面开展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坚持把百日安全督查与迎奥运保安全相结合,与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相结合,专门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充实强化百日安全督查和24小时安保应急值班队伍,并增加了两部专用电话,保障信息畅通,使此项工作迅速在全市全面展开。从
晋中煤监局认真排查,现场指导煤矿整改事故隐患。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要求县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指导监督煤矿隐患整改工作,按期复查,直到隐患彻底消除。共督查煤矿38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4个。查处安全生产隐患277条,对32座矿井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2座矿井停产整顿、2座矿井停止建设,经济处罚5座矿井,罚款75万元。
市交警支队强化交通秩序整治,着力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各大队排查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各大队排查出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实地核查,经认真分析确定全市交通多发点段35处,其中市级督办2处,县级督办33处。并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安排,从
市质监局分区域、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特种设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是从设备的登记、检验、人员的持证、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的建立、各类设备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地演练等情况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检查车辆53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8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53家,检查特种设备1376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33份,发现安全隐患170余处并及时进行了跟踪整改。二是加强了监督与服务工作,加强了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共培训操作人员360余人,管理人员120余人,并及时发放作业证书,保证了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
市建设局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百日督查行动。检查组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尺度,制订了标准的检查表格,明确了检查依据,共检查工程224项,基本覆盖了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回头看”,督促彻底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法下达了行政告知书。截止
公安部门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积极开展民爆物品隐患排查。市、县公安部门认真分析该市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居民区以外隐蔽性较强、容易私藏民爆物品的区域和位置为重点,结合奥运火炬传递、“6.13”孝义煤矿事故和“6.22”介休事件等,开展了对全市涉爆企业、重点人员、火工品大排查行动,共出动警力3469人次,车辆1372辆次,检查涉爆(重点)单位2780个次,自然村285个,出租房659处,清查流动人口6899人,排查一般隐患631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0份,隐患整改率达99%,取缔非法生产的非煤矿山8家,取缔非法生产民爆器材单位2家,取缔非法经营民爆器材单位2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单位1家,查处涉爆案件2起,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4人。
消防、国土、教育、水利、供电等部门分别根据各自的职责全面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超层越界矿山、学校、水库、电力等各个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