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中市安监局第三督查组5月26日至29日督查了左权神头冶金矿山有限公司、清河店煤矿、栗城矿石加工厂尾矿库、西荣沟石料厂和华海石料厂。督查左权神头冶金矿山有限公司时发现行人暗立井未设置梯子间,督查组要求企业尽快安设梯子间,确保行人安全。同时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对本次督查出的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促进安全生产。三是基建井掘进头必须安装局扇,保证井下风质、风量达到规定要求;爆破后,有害气体浓度达到允许浓度以下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左权清河店煤矿为基建矿井,去年省煤炭局批准45万吨/年机械化升级改造。督查组在详细了解了该矿技术改造、安全投入、资源整合、安全培训等方面的情况后,对地面绞车房、配电室、值班室进行了检查,发现基建提升井10KV下井电缆无安全措施,要求企业尽快整改,并对下一步技术改造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为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营,栗城矿石加工厂加固了坝体,修筑了截洪坝,完善了排洪措施,制定了排尾计划,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督查组对该企业隐患排查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制定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二是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管理,建立汛期巡查制度,确保防排洪设施完好畅通,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西荣沟石料厂和华海石料厂存在以下共性问题:1、未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浮石、危石未及时清理;2、危险地段无警示标志;3、配电室有杂物,电闸无闸盒。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分别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责成县安监局组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