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4.29”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的安排部署,忻州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开展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督查组从5月4日开始,对14个县(市、区)和市直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督查。截至目前共督查部门和企业89家,其中部门25家,重点企业64家,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239条,其中煤矿63条,现场整改55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8个;非煤矿山69条,现场整改57条,限期整改12条;危险化学品35条,现场整改31条,限期整改4条;烟花爆竹12条,现场整改10条,限期整改2条;建筑施工17条、消防10条均都做到了现场整改。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并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部署:一是要在总结第一阶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巩固成果、扩大战果。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谋划、部署、推动、落实好第二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细致,措施上更加有力。
二是要下大力气,继续搞好自查自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精心组织,搞好企业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督查抽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做到百分之百地覆盖、百分之百的检查、百分之百的整改。
三是要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全市第二阶段的隐患排查、百日督查工作,主要针对国家、省、市、县查出的问题,突出治理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加重处罚,直至吊销一切证照,实施关闭。
四是要针对汛期来临,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的情况,认真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排查治理,严防洪水淹井、山体滑坡等事故发生。
五是“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市人大安全执法检查相结合,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把我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搞得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声势更大,效果更好,今年6月份市人大将组织市安监、煤炭等部门对有关县(市、区)、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安全监管、事故处理等情况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并有针对性的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部门和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大安全基础管理力度,努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