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政府督察组对运城市安全生产百日督察进行意见反馈
2008年08月07日 作者: 内容来源:
近日,以省安监局副局长刘晋英为组长的省政府安全生产百日督察组,就在运城市督察的情况进行了反馈。副市长吴菊仙及市政府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的安排部署,4月下旬至7月25日,省政府督察组分三个阶段先后深入我市13个县(市、区),采取听汇报、查材料、现场督察检查的方式,对县(市、区)政府部门、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等进行了严格检查,并随机抽查了18个社会加油站,共检查出安全隐患782处、重大隐患26处,现场整改29处,当场纠正不安全操作隐患46处,下达整改指令书150份,对企业下达停产整顿强制决定书20份,共罚款14.223万元。
反馈会上,省政府督察组在肯定我市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希望运城市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对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要抓细抓实;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此次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
副市长吴菊仙表示,对督察组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条逐项研究、落实,并以市政府安委办的名义下发给各县(市、区),责令限期改正,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