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上报前一阶段安全生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省级综合督查组:
根据6月10日省局办公会议要求,请你们对5月28日汇报材料的有关情况进行补充,按照《督查组发现的未立即整改的隐患和有关问题明细表》(截止5月28日)填写,于6月12日18时前报省政府安委办。电子邮箱:szfawb@tom.com
下一次召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阶段汇报会时,要按照此明细表进行汇总上报。
 
附表:《督查组发现的未立即整改的隐患和有关问题明细表》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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