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监察站配合省政府督查组圆满结束了对忻州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7月29日,省安委办副主任、省政府百日安全生产忻州督查组组长王怀科一行,代表省政府督查组在忻州向忻州市政府通报百日督查情况。
省政府督查组在忻州市共督查煤矿61处,查出安全隐患425条,罚款累计131.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整顿2矿,停止生产6矿,停止作业8处,停止使用9台,均按要求下达了相关的执法文书。
督查组认为,忻州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基本稳定。
同时指出了政府及部门方面和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七点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持清醒头脑,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措施,全力推动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定的良好态势;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气氛,摸清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和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基建矿井边建设边生产;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的企业,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是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对所辖区域煤矿开展隐患排查、评估、会诊,确保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六是认真搞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针对汛期自然灾害可能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的威胁,着力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科学防范;七是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各县区存在不同类型的隐患和针对县区监管的盲点进行重点督促整改,确保奥运会前和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