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监察站对辖区内煤矿开展“雨季三防”专项监察
2008年08月05日 作者: 内容来源:
针对宁武县雨田煤业有限公司“6·13”透水事故,为了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忻州煤矿安全监察站七月份开展了“雨季三防”工作专项监察,专项监察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了监察的方式、方法,明确了监察内容及注意事项。专项监察坚持与当月监察计划相结合,坚持与省政府百日督查相结合,坚持与安全许可相结合。七月份共对21座煤矿进行“雨季三防”专项监察,通过监察发现有部分煤矿在防洪、防排水、防雷电方面仍存在安全隐患,主要体现为一是有部分煤矿井口位置位于山坡底下,井口周围防洪设施构筑不合格;二是大部分煤矿在避雷方面未安设防雷电设施;三是在防排水方面,部分煤矿对矿井周围采空区位置,周边小窑积水等情况不清楚,未能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和未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防治水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忻州监察站给所在煤矿的县(市)政府及煤矿主管部门下达建议书和意见书时强调,一是要着力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各煤矿企业要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组织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受洪水威胁的煤矿,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二是要切实加强煤矿老空(窑)水防治工作。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时,要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矿井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三是要加大煤矿水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查清防治水各项措施、预案是否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方案、资金、期限和安全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促进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