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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监察分局严、细、实,执法有新规
2008年08月07日  作者:  内容来源:

  为继续深入落实全年工作总体思路,落实国家局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和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进一步促进辖区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晋中监察分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严、细、实”的执法新规定:
  首先要"严"字当头。一是严肃查处各类隐患;二是严肃查处每起事故,坚持公开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跟踪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对地方检查指导,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四是对隐瞒安全生产问题,要严厉查处,坚决打击;五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申请复产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返还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次要“细”。一是把预案做细;二是努力做到对矿井实施“精细监察”,做到井上下、全系统、安全管理全面监察,不留死角。特别是瓦斯和水害专项监察一定要搞细;三是严格依法依程序查处事故和各类安全隐患;四是把各种文书和事故报告做细。
  第三要“实”。监察执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在突出执法效能上下功夫,在不出大事故、少出小事故上下功夫,要认真落实好分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内业管理,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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