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监察站百日督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2008年08月20日 作者: 内容来源: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朔州监察站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在省政府百日督促专项行动领导组和朔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把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相结合,强化安全监察,引深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关键时期和薄弱环节,防止了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奥运会期间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百日督查专项领导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上下联动。以打击“三非”、“三超”为重点,出动全部监察力量,与省政府组织的专项督查组和朔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力配合。在整个活动中,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防止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负责。为了借百日督查活动东风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在活动期间将监察力量划分成两个小组,明确了责任范围,在实施监察的同时,全面负责本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
四是跟踪整改,不留死角。不管是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还是通过对煤矿企业报送的报告、报表分析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都要在台帐上登记,分类排队,一盯到底。所有隐患都采用挂牌督办和销号制,要求限期整改,明确跟踪落实负责人。
五是召开会议,按期总结。认真组织好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选择重点地区或典型区域召开一次全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分析指导推进会。每期季度例会的分析指导会既要对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进行通报和总结,提出煤矿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又要对下一季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同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