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对重大危险源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2008年09月27日 作者: 内容来源: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尽快建立市、县、乡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管理,近日,运城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聘请省安全监督管理专家,对全市各县(市、区)50余名安监人员及市营以上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
省安全监督管理专家结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从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如何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何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如何制订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知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安监人员及市营以上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