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善忠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一个多月,全国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民航相继发生特大事故,特别是发生两起遇难或下落不明人数超过百人的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也不平稳,相继发生了两起煤矿特大事故。11月5日,朔州市平鲁区石崖湾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6人遇难;11月23日,太原市万柏林区红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矿方转移尸体,篡改原始记录,销毁有关证据,隐瞒事故不报,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举报后,正在进行严厉查处,经初步调查,事故造成12人死亡。从这两起事故可以看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同样十分严峻。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国务院于11月11日—12日在京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对搞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煤矿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汲取近期发生的几起恶性事故教训,切实搞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煤矿安全生产,省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紧急会议。刚才,巩安库局长通报了近期省里组织进行煤矿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李振喜省长助理宣读了省政府《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一会儿,张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搞好当前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汲取教训,正视问题,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推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加大采煤方法改革力度,推动了煤矿安全整治向纵深发展。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在1-10月份完成煤炭产量3.87亿吨、同比增加6509万吨、增幅20.23%的情况下,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3人以上重大事故、10人以上特大事故、百万吨死亡率四项指标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98,同比减少了0.61,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91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实现了稳定好转。
上述成绩的取得,确实来之不易,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较为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大家都知道,煤炭市场越好,企业、矿主就越是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我们抓安全的难度就更大。在这种情况下,今年以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我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确确实实在煤矿安全工作上下了很大功夫。这是应该肯定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清醒看到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为煤炭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山西是一个产煤大省,我们有3800多个煤矿,稍有疏忽,就会酿成大祸。从刚才巩安库同志通报的情况看,当前我省煤矿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还十分严重,除了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管理不到位、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安全执法不到位等,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超能力生产特别是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严重,非法生产没有得到彻底遏制,越层越界开采仍然存在;严不起来的问题没有有效解决,如下井人员的自救器不能按规定配带、下井人数不能严格控制、“一通三防”管理混乱等等。
以上问题给煤矿安全生产构成很大威胁,隐患必然酿成事故,小问题会引发大事故,对存在问题必须正视,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侥幸。特别是在近期全国特大事故接连发生的严峻形势下,我们作为产煤大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否则,我们就难以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待,难以向全省人民交待。特别是在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要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刻不容缓地认真排查,彻底解决,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严格许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特别重大煤矿事故之后,我省于10月25日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后两个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当前,要认真贯彻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办发明电〔2004〕49号《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意见》,落实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定、要求,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立即开展煤矿“一通三防”集中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从省安监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来看,历年来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中,70%是“一通三防”存在问题造成的,其中有70%是瓦斯事故。今年以来发生的7起煤矿特大事故,全部是瓦斯事故。全省11个市中,太原、晋中、临汾、吕梁、运城、朔州都相继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从刚才安全大检查的通报情况看,“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因此,要遏制重特大事故,就必须把“一通三防”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在全省各类煤矿立即开展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对存在“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矿井,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技术力量进行有效排查。重点从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通风装备和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整改。凡达不到“三专两闭锁”要求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瓦斯监测探头不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通风系统设施装备不完善的以及煤尘超限、防尘措施不到位的,都要坚决停产整顿。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各项综合防范措施。要推广和采用煤矿瓦斯超限报警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乡镇煤矿要全面使用报警头灯,已经使用的要保证按时调校,未使用的年底前配齐配足。下井人数必须明确定员,严格控制,而且在井口、调度室要挂牌明示。下井人员必须百分之百佩带自救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全面装 备矿用开关两防锁,井下防爆机电设备的防爆率要达到100%,从装备上提高生产系统的安全性。
二是要坚决制止超能力生产,确保安全生产。近年来,省内外的许多煤矿重特大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超能力生产,特别是超通风能力生产引起的,教训十分深刻。在这里要明确指出:任何煤矿都不得超能力生产,乡镇煤矿不得超过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国有煤矿不得超过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凡是超能力生产的,一经查证,没收超能力生产所得收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导致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作出超能力生产决定的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要分级抓好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监控。省属重点煤矿由省煤炭局负责,其它煤矿由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能力和监控不能以年计算,要以日、以班计算。各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必须深刻认识超能力生产的极大危害和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自觉纠正超能力生产行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不得对煤矿下达超能力的生产任务和利税指标。各煤矿安全执法单位要把核查制止超能力生产作为当前监管监察的重点之一,严肃查处。
三是要强化煤矿安全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排查隐患。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的决定》(晋政发〔2004〕14号)和省煤矿整顿领导组《关于加大煤矿安全整治力度,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通知》(晋煤整顿发〔2004〕1号)中的有关规定。今天会后,全省各煤矿都要认真对照《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排查解决隐患,加大整治力度。省煤炭局和市、县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所属煤矿逐个督促检查。为确保取得实效,省政府决定,区别情况,分类采取措施:一是在年度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审核评价中达到A类、B类并取得安全生产评价核准书的矿井,在严格按规定组织生产的同时,要认真进行排查,确保安全,一旦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整顿。二是未能达到A类、B类,也就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排查整顿,整顿时间因矿而异,由各市、县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三是现在正在进行停产整顿的市、县,按原安排部署,结合此次决定原则,继续搞好安全整顿。煤矿整顿期间,要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以整顿为名组织生产,防止在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停产整顿期间组织生产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井要实施关闭。
四是要规范煤矿生产秩序,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的力度。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小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打击非法私开矿井决定进行。第一,严厉打击非法私开矿井,凡是已列入关闭范围至今仍未关闭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关井六条标准彻底关实;第二,清理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的矿井,一经发现,依法关闭;第三,对越层越界的矿井,限期退回原界,按规定构筑永久密闭,拒不执行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证关闭。对国有大矿井田内的乡镇煤矿,要允许国有大矿或会同有关部门下井检查采掘现状,这些矿的安全许可证和其它证照的办理必须由国有大矿出具是否越层越界的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对非法、违法、私开及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包庇纵容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省政府、省纪委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处理。
五是依法实施许可,严把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关。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2005年元月13日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要一律停产整顿。省政府已于8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制定了煤矿安全许可的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安全许可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但从目前进展情况看,申报工作进展缓慢,申报资料也存在较多问题。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许可工作的严肃性,符合申报条件的要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尽快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加快整改,争取早日申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依法实施许可。凡在法定时限内不能取得安全许可的煤矿,必须无条件停产整顿,违者依法给予处罚或实施关闭。现在距安全许可法定时限只有一个多月了,所以各地要将这次整顿和安全许可结合起来,统一组织。整顿要按安全许可条件要求,不合格的不能恢复生产。对根本无望通过安全许可或按本地规划要实施关闭的矿井,这次停产后,要采取妥善措施及早予以关闭。
六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任务、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做到赏罚分明;各级安监、煤炭、国土等部门,既要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互相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一级抓一级,逐级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强化县、乡两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放在心上,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动态,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彻底排除,特别是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工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安全行政执法要给予大力支持。要严肃煤矿事故的责任追究,加大对事故矿井业主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力度。对典型事故案例要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到年底,对事故多发、安全状况较差的两个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向省政府常务会作汇报。
三、超前防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做好当前的煤矿安全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真正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ジ骷丁⒏鞑棵藕兔嚎笃笠狄?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做到超前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实行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主动整改的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经济处罚,下决心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老问题。
要转变作风,深入下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和企业领导要狠抓这次会议提出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做到责任到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后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煤矿安全检查“回头看”行动,对上次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在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同时,要针对岁尾年初安全生产的特殊情况,要加强旅游场所、娱乐场所、大型商场、机场、车站、码头、油库等公共场所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各领域的的安全生产;要确保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的安全畅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同志们,年底的工作千头万绪,无论任务再重,事情再多,煤矿安全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真抓实干,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力争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