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时限
2008年04月21日  作者:  内容来源:
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作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颁发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