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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解读
作者:  内容来源:山西省政府网站

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已在我省正式启动。这一试点工作的展开将会使我省的煤炭产业和生态环境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记者就其中的一些关键点进行解读。

关键词:行业准入标准提高

政策措施:资源整合后的矿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新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60万吨/年,矿井采区回采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对于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不再办理增层、扩界手续;对于矿区布局不合理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记者解读:我省煤炭工业“多、小、散、乱、差”的格局和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保障能力差、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与过去煤炭行业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低分不开。《试点意见》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改变我省煤矿“多、小、散、乱、差”的格局,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和总体素质,促进煤炭工业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培育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政策措施:依托三大煤炭基地建设,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本化和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培育和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形成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2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平朔公司6个3000―――5000万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记者解读:这是我省实施煤炭行业“第三战役”的重点工作。《试点意见》提出要坚持“一个规划矿区由一个开发主体开发,一个开发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加强煤炭行业横向、纵向联合,实施资产重组和企业并购、托管,积极引导和鼓励煤炭企业以资产化管理、股份制改造、集团化重组的方式培育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大型国有重点煤矿采取收购、兼并、控股、托管多种形式整合地方国有、乡镇煤矿,促使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大型煤炭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型煤矿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矿业权有偿取得

政策措施:对新设立的煤炭矿业权,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一律实行有偿出让。对国有地方煤矿、非国有煤矿现已无偿取得的矿业权,要结合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在2008年年底以前全部实现有偿使用。

记者解读:有偿出让煤炭矿业权取得的价款,由中央政府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按比例分成。留给我省的部分除用于煤炭资源勘查、保护和管理支出外,主要用于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国有企业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关闭合法矿井的补偿支出等。对山西原国有地方煤矿、非国有煤矿已无偿取得矿业权的资源,其矿业权价款中央分成部分用于支持山西煤炭工业发展。

关键词: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政策措施: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开采的所有生产企业。征收标准:按动用(消耗)资源储量、区分不同煤种,确定适用煤种征收标准为,动力煤5―――15元/吨、无烟煤10―――20元/吨、焦煤15―――20元/吨。

记者解读:建立可持续发展基金并用好这一基金是整个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形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的内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机制和煤炭城市转型及重点接替产业发展援助机制,从而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其中,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主要内容包括:煤炭开采所造成的水系破坏、水资源损失、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煤矸石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退化;土地破坏和沉陷引起的地质灾害等。支持资源型城市、产煤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主要包括:重要基础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煤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工业、旅游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等。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包括:分离企业办社会;棚户区改造;与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基金用于以上三个方面的支出,原则上按的50%、30%、20%的比例安排。

关键词:建立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政策措施: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山西省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应依据矿井设计服务年限或剩余服务年限,按吨煤10元分年按月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产煤地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建立健全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机制,构筑煤炭开发的“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三大生态环境保护防线,做到“渐还旧账,不欠新账”,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使全省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记者解读:这些政策的实施,将大大增加全省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加快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和煤矿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工程,促进煤炭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整治和保护生态环境,促使全省煤炭企业走上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道路。

关键词:加快煤矿转产、煤炭城市转型

政策措施:以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接替产业为目标,以资源型城市为主、重点产煤县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建设产业园区,发展非煤产业,安置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分重点、分步骤实现煤炭城市(地区)和煤炭企业转产。

记者解读:当前,大同、朔州、阳泉、长治、晋城等煤炭资源型城市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管理集成、良性发展的要求,抓紧规划和建设一批新型产业园区,为资源型城市和煤炭企业搭建转型、转产平台。五大煤炭集团及其它煤炭企业要抓紧规划新上一批坑口电站、煤矸石和煤层气发电项目、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冶金产业项目、煤化工产业项目、装备工业项目以及建材、医药、轻工、新型材料等产业项目,同时要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接替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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